三穗县检察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
获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中国检察新闻讯(樊必斌)日前,三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置民在三穗县检察院呈报的《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报告》上批示:“贯彻措施具体,需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肯定了该院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提出了殷切期望。
自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涛同志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会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县四大班子及政法委主要领导审阅。一是主动向县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开展专项工作,大力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确保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推进专项工作;二是准确把握专项工作重点,分清违法与犯罪的法律政策界限,把握打击与保护的同步关系,落实平等保护和全面保护的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是持续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讲究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逮捕等强制措施,开展涉企一案一评查,不断促进自身司法行为规范。四是强化沟通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等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涉企案件8件11人,提起公诉5件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1人,立案监督1件,督促履职2件,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