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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牌照、真事故,肇事逃逸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7-10-2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李宜诺)2017年10月03曰20时00分,犯罪嫌疑人赵某驾驶苏EE82U2小型轿车(悬挂苏E8158B),沿沭阳县沭城镇上海花园南门西侧广场由西向东行驶至老土灶饭店门前,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刮撞在广场上的行人蔡某(9岁)并碾轧拖行,致被害人蔡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驾车逃逸,后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分析认为,蔡某符合因为交通事故致腹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经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沭阳县检察院承办人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民事方面与被害人未达成和解,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决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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